顏運秋:實施民法典應當關注的辯證關系
實施民法典既要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又要體現國家和社會對民事生活的適度監督,還要防止公權力濫用而破壞私法秩序。民法典作為典型的私法,強調民事主體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人格獨立,意思自治。但是,意思自治不是隨心所欲,是適度收斂和受約束的自由,所以,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民事主體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守商業道德,維護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但是,實踐中,公權力濫用和破壞私法秩序的現象時有發生,所以,要防止公權力濫用而破壞私法秩序的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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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玲:“大同”理想的文化解讀
《禮記·禮運》中有一段著名論斷:“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是謂大同?!薄按笸?,代表古人對理想社會的最高憧憬,表達了一種對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萬物和諧共生的追求。中國自古主張通過對話促進相互間的理解和尊重,傳統思想主流也主張“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傳統王朝絕大多數時候能以一種包容和平的態度對待外來文化或者文明。傳統“大同”理想及其路徑,主要是文化核心通過文化涵攝的方式,逐步將夷狄納入王化的過程,最終實現天下“大同”。中國古人很早就突破了地域和種族的局限性,他們關注的,不是一城一地、一族一姓的興亡得失,而始終著眼于“天下”的福祉。這種超越時空的“大氣”,也使得中國文化從來不會因為戰爭或者政局的動蕩而喪失生命力。我們可以這樣說,“大同”思想,是中國貢獻給世界最為寶貴的精神財富之一,它像一個黏合劑一樣,將中華民族牢牢地黏合在一起,即便只是作為一種文化理想,也使得人類同呼吸、共命運有了一個文化的基礎。它從血緣上的聯系入手,慢慢擴展及異姓異族,最終“夷狄進至于爵”,從而“天下一體”“王者無外”。如此看來,“大同”理想實在是理解中國歷史乃至人類命運的一把最重要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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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鑄牢多民族國家統一的社會心理基礎
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整體或共同體,既由全體國民組成又由國內的56個民族組成,既是國民共同體又是多族聚合體,因此,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政策議程,就須基于這兩個方面的屬性,有針對性地來構建具體的推進方式,才能達成政策目標。不論是從國民共同體來看,還是從多族聚合體來看,中華民族皆是人群共同體。中華民族意識就是這個共同體的意識。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涉及多個方面,但歸根結底是中華民族成員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和進一步的想象。前者是中華民族成員對自己與中華民族同一性關系的心理確認,后者為中華民族成員對這一確認的進一步塑造。這兩個方面結合在一起,方能使既在的中華民族意識更加鞏固并具有韌性。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包括針對無差別的全體國民的方式和針對特定群體的方式。但是,它們各自發揮作用的機制不同,也有自己的適應范圍和局限,各自都不能單獨完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任務。因此,必須將兩種機制有機地結合起來,既充分發揮各自的功能和優勢,又使它們相互補充、規約并實現相輔相成,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應,如此才能全面推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議程,鑄牢多民族國家統一的社會心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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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樹舉:刑事錯案的邏輯矛盾及處理
案件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存在邏輯矛盾,是刑事錯案發生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在事實認定上,證據之間存在無法合理解釋的邏輯矛盾。一是單個證據自相矛盾,即同一證據內容的不同組成部分之間存在矛盾;二是證據之間相互矛盾;三是證據內容與案件已知事實之間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適用存在邏輯矛盾。為有效防范和糾正刑事錯案,應當探究邏輯矛盾的內在成因,發現、分析、解釋并排除邏輯矛盾,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
司法實踐中,堅持以庭審為中心,遵循證據裁判原則,強化對證據的實質性審查。審查據以定罪的單個證據內部、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是否存在邏輯矛盾,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的過程是否符合邏輯規則,全案證據能否得出被告人有罪的唯一結論。如果案件事實認定不能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應當不折不扣地堅持和貫徹疑罪從無原則。建立健全以案件質效為導向的考核機制和防錯糾錯機制,實現執法司法辦案精細化,注意審查、核實和分析案件細節,確保刑事案件辦理質量和效果。辦案人員應當掌握并能熟練運用邏輯推理和論證方法,進一步提高判斷力,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最大限度防范和糾正刑事錯案,充分實現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
辛鳴:深刻把握當代中國的新發展大邏輯
進入新發展階段是對我國“十四五”時期乃至更長一段時間發展歷史方位的科學判斷,這既是我國長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成果在社會發展階段上的客觀體現,也是即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客觀要求。毛澤東當年在中國革命即將取得最后勝利、新中國即將成立前夕講過一句話:“我們熟習的東西有些快要閑起來了,我們不熟習的東西正在強迫我們去做。”
在新發展階段不能忽視量的增長,但更要重視解決質的問題,在質的大幅提升中實現量的有效增長。我們要下大力氣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實現經濟發展從量的擴張轉向質的提高,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作為一個系統的理論體系,新發展理念科學回答了關于發展的目的、動力、方式、路徑等一系列理論和實踐問題,闡明了我們黨關于發展的政治立場、價值導向、發展模式、發展道路等重大政治問題,不僅推動了當代中國發展的深刻變革,更重構了21世紀中國社會的發展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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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維斌:做好社會領域風險存量化解和增量防范
防范和化解各類重大風險一直是黨中央強調的重點工作。從存量和增量兩個維度開展風險治理是風險治理理論和方法的新發展。
社會領域既有老難題也有新動向。一是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二是征地拆遷、企業改革發展過程中還有一些新舊難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三是公共安全領域還有不少隱患和風險點,重特大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生產安全形勢仍然嚴峻復雜,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四是流動人口社會融入和服務管理存在不少困難,社會矛盾觸點多、燃點低,容易出現一些突發性事件。五是社會治安還有一些盲區和薄弱環節,掃黑除惡斗爭形勢依舊嚴峻。
化解和防范社會領域風險必須堅持系統觀念。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在闡明“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時,首次提出“堅持系統觀念”。這是我們黨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作出的重大理論概括,也是化解和防范社會領域風險必須堅持的原則。和其他領域的風險一樣,社會領域風險具有綜合性、關聯性、擴散性、建構性、轉化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的特點。風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瀾之間。很多較大的社會領域風險都是由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小矛盾、小糾紛引起的。社會領域風險解決不好,極有可能向意識形態領域和政治領域擴散,威脅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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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積偉:當代中國人民最鮮明的精神標識
艱難困苦,玉汝于成。改革開放40余年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地試、勇敢地改,干出了一片新天地,用幾十年時間走完了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工業化歷程。改革開放精神產生于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形成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探索中,傳承著中國共產黨人革命精神的基因,是馬克思主義指導改革開放實踐在精神層面的時代結晶,蘊含著中華民族變革和開放的文化,有其理論基礎、文化淵源、歷史條件和實踐基礎。改革開放這場偉大革命帶來的不僅僅是一條富強之路,更是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敢為人先、改革創新,開放包容、互利共贏,不懈奮斗、務求實效的精神財富。
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我們講改革,并不是社會主義制度不好,而是要通過改革使它變得更好。我們講制度自信,并不是盲目自信,而是要看到它所存在的問題,通過改革使它變得更加成熟。中國共產黨歷經百年,依然保持了強大的生機活力,就在于善于自我修正和自我調整。改革是一場全面的、深刻的、復雜的革命,無論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必須堅持正確的方向,沿著正確道路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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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許林:對亢奮的全球金融情緒保持警惕
“百年未有之大疫情”+“百年未有之經濟下行”,約1億人感染,200萬人死亡,但2020年全球股市居然大漲,VIX恐慌指數并未持續大幅波動,整個金融市場情緒相當亢奮。這樣的非理性繁榮應該高度警惕。例如負利率、高杠桿、消費貸三類風險點,只是當下金融亢奮情緒中的表象。由于存在對2021年經濟反彈的過度樂觀預期,各種市場的行為亢奮可能會層出不窮。
2020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世界經濟形勢仍然復雜嚴峻,復蘇不穩定不平衡,疫情沖擊導致的各類衍生風險不容忽視?!睂Υ?,唯有堅持底線思維,提升風險預判預見能力,防止被各類亢奮情緒所誤導,嚴防各種風險挑戰,才能趨利避害,奮勇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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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和平:中國數字經濟將呈現新格局
在數字替代和數字創造二合一的意義上,廣義數字經濟是繼依靠人和動物的體力,對太陽、土地及自然資源的再生能力進行初級整合生產的農業經濟,繼依靠化石能源和機械動力,在車間內進行精細復雜批量生產的工業經濟,再向依靠人和聯網資源的組合動力,在“空-天-地”一體化半徑內,在“宇觀-人觀-微觀”綿密空間內進行智能智慧化生產的第三次經濟革命,即數字革命。
一個處在裂變期的經濟結構,每年結構變化0.3個百分點,就可算作結構變化的高速期。按上述速度,到2027年,我國數字經濟將占GDP的半壁河山。數字經濟將成為中國增長的主引擎。發展數字經濟的同時不能忘記規制。近兩年,數字經濟的概念非常熱,很多人把互聯網經濟和數字經濟等同了。實際上,現在說的傳統電商平臺、互聯網經濟僅僅是廠商終端產品到消費者之間(B to C)的消費部分。數字經濟賴以存在的數字基礎設施,存量生產過程的數字化轉型等,都是互聯網經濟概念不能涵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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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碩:中國早期都城的設都制度
古今中外,有國就有都城。都城又稱“都邑”,或簡稱“都”“京”。研究表明,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中國早期都邑形成了獨特的都城制度。其中在設都制度上,早期都邑部分階段施行一都制,并長期施行主輔都制,基本不見地位相當的多都制;不同的設都制度,在時間、空間、等級、延續期上特點鮮明。
早期都城的一都制大多施行于邦國時期、王朝后期和政局穩定時期。而主輔都制主要推行于王國時期、王朝前期或社會動亂時期。邦國階段各邦國大都未施行主輔都制,只是禹時期以陽城為都,安邑、平陽具有一定的輔都屬性。進入王國時代,夏王朝控制區域增大,大型都邑出現,主輔都制正式形成。都城等級上,主都明顯大于或優于輔都。早期國家的設都制度并非單一的一都制,夏商王朝也并非都城“屢遷”。除了一些時段施行一都制之外,在較長時間內則施行主輔都制。這種主輔都的設都制度,對西周以后乃至隋唐宋元時期的設都制度產生了重要影響。那種認為中國早期都城自始至終皆為前廢后興的一都之制、否定這個時期存在兩都并存的觀點,是與歷史事實不相符的。
“學術卡片”欄目所摘選的文章,主要源自光明日報社光明智庫、思想理論網絡文章評價系統(iWaes系統)、光明日報理論部等主流媒體,希望借此欄目為廣大學者提供哲學社會科學最新、最權威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