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錦聚:中國共產黨百年經濟理論創新啟示
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來,在經濟實踐與經濟理論創新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對新時代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重要啟示。
第一,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馬克思主義是科學的理論、人民的理論、實踐的理論、不斷發展和開放的理論。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是中國共產黨百年經濟理論創新的最寶貴經驗,具有方法論的根本意義,必須長期堅持。
第二,堅持實踐第一,問題導向。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實踐第一,不斷總結經驗,實現理論創新,再以創新的理論指導實踐。百年理論探索充分證明,實踐是認識的源泉,科學的理論只能來源于實踐并在接受實踐檢驗中不斷完善和發展。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必須堅持實踐探索不停步,在實踐中創新理論,在實踐檢驗中完善和發展理論。
第三,堅持黨的領導,依靠人民,尊重知識。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推動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來的全部歷史都是中國人民實踐探索的歷史,沒有人民的偉大實踐就沒有新中國的成就,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創新和發展。尊重人民群眾的實踐創新,善于集中人民智慧推動經濟發展,是中國共產黨實現經濟理論創新的寶貴經驗和活力源泉。
第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有著豐富的經濟思想,例如,關于以民為本、安民富民樂民的思想,關于革故鼎新、與時俱進的思想,關于經世致用、躬行實踐的思想,關于儉約自守、力戒奢華的思想,關于安不忘危、居安思危的思想等。中國共產黨一百年來領導經濟實踐、推動經濟理論創新的過程中,始終注重挖掘和闡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經濟思想,使之與當代經濟發展相適應,與現代經濟發展相協調,這是經濟理論創新發展的重要源泉。
第五,在開放發展中學習借鑒人類優秀文明成果。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經濟工作的過程中,能夠有分析地學習借鑒別國的實踐經驗和經濟理論成果,為我所用。并且在學習借鑒時,堅持從本國實際出發,有分析地借鑒,決不盲目照搬。
錢云:再論《宋史·外國傳》的史源與書寫
明清以來,學者們對《宋史·外國傳》的史源問題聚訟紛紜,《宋史》與《文獻通考》間的關系在近代漸受關注。本文不以傳統的“文字比對”的方式,以“內容相似”、或是“文辭相同”作為證據以考察史書的史源,而是將史書的編纂過程與史料的“環流”納入思考的范疇,由此辯明《宋史·外國傳》與《文獻通考·四裔考》、宋朝國史等之間的關系。通過對讀《外國傳》和《四裔考》可知,兩書的北宋紀事大致相同,這是因元代史臣與馬端臨都依靠了宋國史四裔列傳的緣故。而兩書的南宋紀事文辭差異較大,則因其所參考的史料更為復雜。
因此也可以看出,雖然元代史官將正史的四裔敘事分立為“外國”與“蠻夷”兩傳,但在史傳內容書寫中受到宋代國史的巨大影響,元代所修的《宋史·外國傳》實際上表達的是宋代的域外知識。只是出于“本朝立場”,元代史官部分刪改“虜”“韃靼”之詞,以淡化華夷之別。
同時,在通過辨析史源并對讀《通考》與《宋史》后,可以知道通行本《宋史》的部分記載應是傳抄錯誤,《宋史》修訂中皆可據《通考》加以修訂。如《日本國傳》中記錄日本國君世系,《宋史》中作“次孝天皇”,而《通考》中則作“次孝安天皇”;又有記錄日本郡縣總數,《宋史》中作“凡三千七百七十二都”,《通考》中則作“三千七百七十二鄉二都”等;又如《高麗傳》中記載“人首無枕骨,背扁側”,若依《通考》恐是“背”是“皆”之誤。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因元朝修前代史時,將遼、宋、金三史分立,所以在《宋史》中不再設《契丹傳》和《女真傳》。但在說明《通考》與《宋史》關系后,可以《文獻通考》中所記復原宋朝國史中的《契丹傳》《女真傳》,這對考察宋代(尤其是北宋)時期的遼、女真書寫有重要的幫助。
霍光峰:堅持系統觀念的內在邏輯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系統觀念是具有基礎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要堅持系統觀念,把握好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當今國內外形勢錯綜嚴峻,我們所面臨的風險挑戰將會更加復雜。從國際環境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國際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從國內環境看,面對高質量發展的現實要求,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巨,創新能力仍有待提高,農業基礎還不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生態環保任重道遠,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會治理還有弱項。
在這樣的形勢下謀發展,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瞻遠矚、把握重點、抓住要害,自覺將所謀劃的事業置于國際國內相互聯系的大局、國內各方面各因素相互作用的關系中通盤考慮、整體研判,主動運用系統觀念和系統方法全面統籌和協調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領域工作,做到“一子落而滿盤活”,確保我國發展行穩致遠,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戰略引領性,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
王學斌:從“返本”到“開新”:“小康”思想的豐富意蘊
經過無數先人的不懈探索,作為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重要目標,“小康”被賦予了極其豐富的思想意蘊,值得在返本承繼的基礎上加以發明開新,實現對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以和為貴”的禮治方案。《禮運》篇所主張的“小康”,是一種以禮治為樞紐的政治文化。所謂“禮治”就是通過禮的制度化而全面安排人生、社會秩序,追求現世的完美。故孔子在描繪完大同與小康后,又特意強調“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這種禮治文化影響中國數千年,于當今仍有其積極意義,它不僅有利于形成一種謙和知禮的社會觀念,更對樹立大國形象有其獨特作用。
“為政以德”的德政文化。歷數中國歷史上大大小小的各種治世,統治者都十分重視德政。德政文化大致包括三方面,其一是施政者須有德且率先垂范,即孔子所講的“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其二是布有德之文教,如《全唐文·征契丹還大赦文》記載“戢干戈而寧耀武威,撫夷狄而但修文德……今則朔陲稍靜,中夏小康”;其三是施德法兼綜之國策,如《全唐文·上軍國利害事》中在征引《大雅·民勞》后,諫言“陛下垂衣裳,修文德,去刑罰,勸農桑,以息天下之人,務與之共安”。該文化對于當前我們所倡導的“政德”理念仍有借鑒價值。
“選賢舉能”的用人思想。“小康”思想的出現,緣起于人們的渴盼,“小康”局面的實現,更離不開具有高德大才之人。因此古人眼中的“小康”,實際上由兼具君子之德和棟梁之材的治理者來主導。這種用人思想在史書中屢見不鮮,《舊唐書》便有“朕在位僅將十載,實賴忠賢左右,克致小康”的記載。“小康社會”雖在某種意義上是借鏡現代社會學理論建構的政治話語,但更是深深生長于數千年中華文明根脈上的社會主義理想,承載著自古至今中華民族的美好追求與光榮使命。
張晉藩:鄉教與鄉治:古代善治因素
中國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從總結歷史的經驗中認識到,善教與善治密不可分。善教化民、興學育才對于良好的鄉治具有重要的作用。善教的內涵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一是明禮樂,正人心,敦風俗。
早在周初,周公制禮作樂并與政刑相結合,共同治國,形成禮法之治,造就了成康盛世,為后世以善教求善治提供了極為珍貴的經驗。隨著“樂以刑殺為威”的秦朝二世而亡,儒家禮樂之治成為意識形態的核心,以致自漢始迄至明清均以明禮樂作為善教的首要之舉。
《漢書·禮樂志》強調,無論治身還是治國,都不可失于禮樂。“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為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
禮與樂雖有功能上的差異,但就治國而言,二者是殊途同歸的。《漢書·禮樂志》說:“樂以治內而為同,禮以修外而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爭。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二者并行,合為一體。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于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于詩歌詠言,鐘石管弦。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故孔子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此禮樂之本也。故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圣,述者之謂明。明圣者,述作之謂也。’”
對于禮之用,論者頗多,知之者亦眾。對于樂之用,古圣先賢之所以津津樂道,就在于“樂者,圣王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王者致治,有四達之道,其二曰樂,所以和民心而化天下也。”
總而言之,明禮樂可以正人心,教風俗,序尊卑,和上下,使國家臻于善治。
二是重人倫,盡忠孝,愛國家。
中國古代進入文明社會之后,維系倫常關系的血緣紐帶依然強固,倫常關系是最重要的社會關系,并為宗法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深厚的基礎。
儒家非常重視人倫關系,孟子曾尖銳地指出,疏于人倫教化與禽獸無異,他說:“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圣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倫之中以孝為先。孝作為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不僅是修身的重要信條,也是齊家的根本規范。正因為如此,有些王朝標榜以孝治天下,有些帝號也冠以孝字,如漢孝文帝、孝景帝、孝武帝。
在中國古代立法中,除不孝為重罪外,還出現了“不悌”“不睦”“不友”“不姻”“不敬祖”等新的罪名。隋唐制定的十惡大罪,不孝為其中之一,此項法律規定一直沿用至晚清修律止。法律除以嚴刑懲治不孝罪外,還賦予父母對子女的教令權和對不孝子女的送懲權,即請求官府代為懲治。
尤須指出,中國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在提倡孝親的同時,進而強調孝親與忠君的密不可分,所謂在家為孝,在國為忠,由家而國,移孝作忠。孔子說:“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
在國家的制定法中,法律也嚴懲不忠于國家的反叛罪。在十惡大罪中,謀反、謀叛列于十惡之首,犯之者不僅本人處死,而且株連家族,其刑罰之嚴酷迄至明清愈演愈烈。國家不僅運用法律懲治不孝、不忠之罪,以強化孝親與忠君愛國的意識,還借助儒家學說的傳播與滲透,使孝與忠深入人心,成為不可動搖的道德信條和自覺遵守的行為規范,最終形成了中華民族孝親愛國的民族精神。這就使得道德義務與法律義務相統一,個體在整體中的地位也由此而界定明確,這種民族精神有助于建立禮法控制下的社會秩序。
三是設學校,育人才,興文治。
古之政治家、思想家,都積極主張設學校以育人才、以興文治,這也是強國之本。
西漢成帝時下詔仿古之太學,選通達之士為博士,以傳先王之道。漢元帝更以“尊師而重傅”為“國之將興”的標志。《北史·劉芳傳》以十分簡潔的語言表達了設學校的重要:“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宋王安石變法時,曾建議神宗興建學校,改革貢舉之法,得到神宗的支持。
明代基層非常重視鄉學、鄉教,“鄉里則凡三十五家皆置一學,愿讀書者盡得預焉。又謂之社學……守令于其同方之先輩,擇一有學行者以教之,在子弟稱為師訓,在官府稱為秀才。其教之也,以《百家姓》《千字文》為首,繼以經史歷算之屬,守令亦稽其所統弟子之數,時其勤惰而報之行省,三年大比,行省拔其秀才之尤者貢之朝”。
清朝建立以后,雍正元年,禮部侍郎蔣廷錫疏言:“國家廣黌序,設廩膳,以興文教,乃生員經年未嘗一至學宮。請敕學臣通飭府、州、縣、衛教官,凡所管生員,務立程課,面加考校,講究經史……”蔣廷錫的奏疏一則督勵生員勤學經史,定期考核以定優劣;一則請立社學,年12以上,20以下皆可入學。此疏“下部議,從之”,顯示了清朝對文教的重視。
總括上述說明善教對于鄉治的重要。善教不僅需要國家采取各種政策措施,廣而教之,更重要的是,使人自省,由正心誠意出發,進而齊家治國,直到平天下。能平天下,可謂達到了鄉治的極致。
原文鏈接:善教化民,興學育才,代有興革、綿延不絕,積累了豐富經驗—— 鄉教與鄉治:古代善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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